一. 課程的目的:透過案例的研讀、分析及批判,了解保險法的實務,印證及反省保險法理論 二. 課程的進行方式: (一) 原則上第一個月由教授講授,?容包括兩周案例解析,兩周基礎理論鳥瞰。案例解析的目的,在提供示範,作?修本課程同學口頭報告及學期報告的參考;基礎理論鳥瞰,是挑選保險法重要理論,深入?明,為解析案例暖身。 (二) 原則上第三個月起由選修本課程的學生報告、同學評論以及教授講評。 以上(一)(二)時間的規劃,將視選修人數,做合理調整